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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家族弊病” 一场兄弟反目背后的思考

来源:   2011-11-13 15:56:11【 】             影响指数             


 
俗话说的好: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太多的兄弟父子经住了困境磨难的考验,却经不住利益的烦扰,让亲情在金钱面前黯然失色、反目成仇,这种情况尤其在家族式的民营企业中更为常见。 近日,两位小...
俗话说的好: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太多的兄弟父子经住了困境磨难的考验,却经不住利益的烦扰,让亲情在金钱面前黯然失色、反目成仇,这种情况尤其在家族式的民营企业中更为常见。 近日,两位小有名气的民营企业家王彦霖、王璐林兄弟就为了利益纷争对簿公堂。这一起典型的家族企业纠纷充分暴露出了民营企业的家族弊病,也让昔日共同患难奋斗的亲兄弟分坐在原告、被告席上,用法律手段将温馨的亲情割裂。 兄弟反目 这起民事案件的原告是弟弟王璐林,原北京市东城区东亚骨病研究所法人代表,被告是原为北京匡达制药厂董事长的哥哥王彦霖。 在王璐林的起诉书中称,自己在医疗实践中研究出“健骨生丸”,为了进一步开发推广该药,1994年自己来到北京,先后出资建立了北京市东城区东亚骨病研究所和北京市东城区东亚骨病研究所东城医院,同时将哥哥王彦霖全家10多口人带到北京。为了生产“健骨生丸”,经过骨研所申请成立了北京市匡达制药厂,而自己就是上述三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王璐林认为,在办理有关制药厂的注册登记手续时,王彦霖伪造了自己的签字,私自更改了制药厂的股权划分情况,其后,王彦霖又偷偷把骨研所购买的房屋土地使用权所有权改为其一人所有,从而进行了虚假注册。1999年11月3日,王彦霖私自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把制药厂的法定代表人非法变更为王彦霖,霸占了药厂。 因此,王璐林请求法院判令王彦霖退出药厂,恢复自己对北京匡达制药厂的全部投资权益。 那么,事实果真如此吗?哥哥王彦霖却向法庭提交了截然相反的答辩。相对于弟弟仅5页的起诉状,王彦霖厚达15页的答辩状显得更为详细和充分。 王彦霖认为,王氏家族企业从无到有并有今天的发展,并不是因为王璐林是什么“青年骨病专家”会开方治病而积累起来的,财富的积累是依靠加工、制作、销售“健骨生丸”而逐步形成的骨研所、匡达制药厂以及东城医院、医疗中心等等完整的医疗体系。所以,要解决制药厂的相关财产问题,就必须弄清楚以上各单位之间的资金来源、组织结构,也不得不说到“健骨生丸”的研发过程。 “健骨生丸”的研制 王彦霖介绍说,自己原是内蒙古科左中旗乌斯吐林场的干部,到1981年的时候,全家通过经营商店、养牲畜等等积累了近8万元的资金。王璐林是自己的胞弟,1978年大学毕业后在一家职工医院的妇产科和外科工作,1984年调到通辽市盟医院营养科工作,主要是为病人配餐。 1988年,王彦霖了解到妻侄王道门的岳父有治疗骨科病专长,尤其是有两个祖传秘方专门治疗骨结核和骨髓炎,疗效很好。当时王彦霖做了市场调查,认为用中药治疗骨科病的市场需求很大,如果能研制出一种国家批准的治疗骨科的特效药,经济效益一定十分可观,于是王彦霖通过王道门,花2万多元购买了这两个祖传秘方。 拿到药方后,王彦霖考虑雇别人研制,会有泄密的问题,自己弟弟好歹是学医的,一家人一是放心,二是也可以共同致富,所以他当时就和王璐林商定好,王璐林利用工作之便把这两个秘方投入临床,王彦霖负责提供全部资金设备,将来赚钱后哥俩五五分成。 1989年,他们把王璐林在两个秘方基础上研制出的“壮骨丸AB丸”改名为骨质再生丸,最后正式定名为“健骨生丸”,并于1993年9月通过了内蒙古哲里木盟科委组织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 卖药完成资本积累 1994年的时候,王璐林在单位面临着被开除的状况,考虑到药品的进一步研发,王彦霖决定到外地发展。经过多方面的考察,1994年5月,王彦霖与铁道部16局中心医院签订了合同,在该院设立“全国疑难病症专家诊疗中心骨伤病科”,同年6月,全家才得以从内蒙搬到了北京。 在骨病科,王彦霖负责行政管理,王璐林负责医疗,王彦霖的两个儿子负责采购、配药、邮寄等工作。全家的收入就是靠卖骨质再生丸收入2000万元。由于当时王璐林一直没有成家,所以就由他负责掌管全家的收支。 1995年,王家出资20万元购买了北京市东城区安内医院,王彦霖和王璐林对安内医院的股份按照当初的约定,各占50%,由于考虑到妹妹王玉珍,王彦霖从自己的股份中拿出6%给了妹妹,王璐林坚持王玉珍的6%由他代管,就形成了王彦霖44%、王璐林56%的股份比例格局。 1995年5月26日,全家人签订了协议书。同月31日与医院方签订了转让合同,并将20万元转让费交给医院一方。由于当时政策要求民营医院必须有挂靠单位,因此,王家哥俩商量注册一家疑难骨病研究所,决定从家里拿出60万元作为注册资金,在分配比例上,仍按王璐林56%、王彦霖44%。考虑到自己的大儿子王铁成是长子,王彦霖就以儿子的名义出资20万元,以自己的名义出资6万元。1995年10月,三人签订了协议书,同年11月13日,经过北京科勤会计师事务所验资,12月6日,东城区科委准予骨研所登记。 2001年,骨研所由事业单位法人转为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王璐林也不再作为骨研所的法定代表人。 1997年,王家决定在北京延庆县设立北京匡达制药厂,在商量股份情况的时候,全家人一致同意药厂只有两个股东,王彦霖是自然人股东,以实物出资400万元,骨研所作为法人股东,以现金出资400万元,同年9月12日,北京匡达制药厂在延庆县工商局登记注册成立。 面对财富分歧加大 据王彦霖介绍,随着事业发展和财富的增加,王璐林开始表现出居功自傲、追求虚荣的毛病。 制药厂成立后,王璐林由于没有管理经验,采取粗放式管理,在人事和销售方式上更是随心所欲,药厂成立一年多时间就面临着倒闭的境况。1995年5月,药厂生产销售陷入困境,资金严重短缺、拖欠员工工资,原来的117人的销售队伍只剩下40多人。 1999年上半年药厂销售收入900万元,而王璐林单单是北京市牡丹卡个人消费第一名,一年就花掉了187万元。面对哥哥王彦霖的劝告和阻止,王璐林大为恼火,1999年5月,他签发了《职务任免通知》,撤掉了哥哥的总经理职务,哥俩由于经营管理的分歧引起的矛盾终于进入了白热化阶段。 1999年10月,为了企业的发展和全家的利益,王彦霖召开了药厂的董事会议,改选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以新任董事长的身份,王彦霖对企业进行了整顿,企业面貌焕然一新,从1999年11月至2000年底,药厂的销售收入突破2800万元,上缴税金380万元,创造了历史最高水平。 这时候,王璐林却不断举报王彦霖有“违法行为”,经过有关部门的侦查,没有查出王彦霖的问题,反而倒查出了王璐林在任药厂董事长期间,偷税60余万元。无奈之下,王璐林找到了国内处理企业股权纠纷的法律专家胡铁城,胡提出采取非诉讼调解方式,重新协商,确定家庭成员股份,对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招商引资等一套方案。 在延庆县政府的主持下,经过王家哥俩的多次谈判,2000年10月18日,双方达成一致,准备签署协议,但是就在第二天,王璐林反悔了,全面推翻了和解方案,聘请了律师,声称坚决要把哥哥“送进监狱”,从此,他就开始了无休止的起诉、上诉、申诉。从2000年3月开始,王璐林告王彦霖,告延庆县工商局、公安局、国税局,告北京市东城公安分局等的各种诉讼多达18项之多。 由于偷税的事情,2001年9月,王璐林被刑事拘留,随后又被逮捕和判处有期徒刑,蹲了九个月的监狱。王家哥俩的疙瘩就此结得更深了。 家族企业弊病凸显 王彦霖、王璐林哥俩的矛盾充分暴露出了家族企业在发展壮大过程中存在的种种弊病。由于“一家人”的情谊、由于刚开始创业的艰辛,家庭式管理带来的产权不清、所有权与管理权不分等等问题,才使得最初的亲兄弟闹到现在的原、被告。 由于家庭财产必须经过一个不断投入、滚动的过程,多年来,一家人把利润用于投资和扩大再生产,从来没有分过红;由于对胞弟的信任,很多账目都不是很清晰,闹到最后说也说不清楚,兄弟俩“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在法庭上不断纠缠。 王彦霖的律师认为,像王彦霖哥俩的纠纷,财产是全家人经过长期奋斗积累的,就应该通过协商或者由法院判定各自的股份和权益。在确权之后,家庭成员可以继续合作,也可以分割股份与财产。从有利于家族企业的发展来看,胡铁城曾提出的“重新商定家庭成员股份、对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招商引资、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为主的方案还是十分可行的,但是,闹到这样的地步,就算是亲兄弟恐怕也很难继续携手共进了。 有关经济法专家提醒民营企业,特别是家族式的民营企业,在一开始就应该“亲兄弟、明算账”,这样似乎会让人觉得有些见外,但是对于避免今后更大的矛盾,甚至反目成仇,都有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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